小兔子

自暴自弃。

【胡歌×霍建华/韩剧鬼怪设定】人间四月天(三)

*保证he和80%的傻白甜
*前世人设请自动脑补白子画


天地混沌。

凛冽的风刃吹起他白袍的下摆,混着散落的桃花瓣,洋洋洒洒。

“你以为我看不见,就杀不了你么。”

他敛起自嘲般的微笑,掷地有声。

掌心秀气的长剑被渐渐举起,镀了淡色花纹的剑刃,尖锐能砍万物。

用来杀他,其实是大材小用了。

半晌的沉默,依然无人出声。直到花瓣点地,锐利破开衣襟,刺进胸膛。

他听见一声沙哑的闷哼,被强忍着咽了回去。又很快地,闻见了空气里逐渐弥漫出的浓厚腥气。

断断续续的,他听见他笑了,笑得无比温润。

他说,师父不可自责,如今下场都是我咎由自取。

残破的声音未落,那剑竟不受控制地,将他的整个胸膛刺了个透。

冷汗顺额而下,脑中的画面瞬间模糊不清。

霍建华睁开眼,拢了把往下缩的被子,让冻了大半个晚上的脚收回被窝里,然后盯着天花板上的吊灯发呆。

揪心的难受,很久没有过了,跟口咳不出咽不下的痰一样,多半是相思导致的心脏神经症,常发于老年人。

近千岁的人了,再一次面对现实,霍建华依然难以置信。他竟真的将那把剑捅了进去。

但不信归不信,他的记性没出问题。他记得清那人死透了的时候,往衣襟上一摸就是一把血,又湿又黏,等流干了,蔓延十里的春风和熙就回来了。

回来告诉他,他没白白杀他。祸害苍生的人活该去死。

霍建华忍不住自嘲地笑了笑。他不后悔,因为他不欠他什么。为了赎罪,他已经当了一千年的杀人犯,甚至还要更久。

久到需要眼睁睁地看着山河变迁,峰回路转。信任熟知的朋友,一个个老去,再重新轮回转世。

活够了,短短数年都是令人作呕的。

为了一口孟婆汤,他走遍了关系想挤后门。谁知道这道上贪污腐败越查越严,一点点违法乱纪都不肯通融,不讲情面。

总会失去,倒不如开始就没有。以至于霍建华干脆养成了宅在家里懒得和人交往的习惯,反正他有钱。

伤心够了,霍建华懒洋洋地打了声哈欠。他掀开被角,捡起一件浴袍,随手一抖,往全裸的身体套进来。

屋里的暖气开得很足,温度恰到好处。光脚踩在毛绒地毯上的触感舒服得不像话,这时候再来杯热可可,就更完美了。

作息极好的千年老仙往厕所慢腾腾地迈步,最后停在镜子前。

牙膏刷出的泡沫浸了满嘴,一股凉嗖嗖的薄荷味立马蔓延开来。霍建华不喜欢这股味道,想吐又吐不出来,只能一边干呕,一边机械地左右来回。

好不容易历完三分钟的劫,将混着唾液的牙膏吐干净。霍建华有点儿狼狈地抬起头,嘴角还留着点儿黏腻,想看看镜子里的模样,却猛然发觉眼前的景象和自家天差地别。

长而窄的街道,栏杆外是望不见边的海面,日光一照,也算湛蓝。眼熟的背影在一米外立着,和这风景倒挺合得来。

显然,他又被召唤了。

胡歌回过头,他看见一个正准备生气的大叔穿着浴袍站在那里,光着脚,抱着手臂。

“……”

胡歌又低下头,盯着刚熄火的打火机愣了半秒。

他可能知道召唤他的方式了。

“对不起啊。”

道歉道得真挚,胡歌极快地褪下夹克外套,一把搂上霍建华的肩膀,把衣服给人披身上:“我不知道你在洗澡。”

“知道你就不会点那根烟了?”霍建华毫不客气地拢紧衣服。

“下回知道啦。”胡歌赔着笑,态度极好地拉开副驾驶室的车门,请大佛一样给人塞进去。

等霍建华毫不客气地靠上,才发觉嘴角边剩的几点牙膏沫子没擦干净。不好意思吐出来,只能别过脑袋,偷偷摸摸地舔了咽回去。

太苦了。

胡歌清楚地看见他浑身颤了一下,以为是冻的,更内疚了。

“我送你回去吧?”胡歌习惯性地说出这句,转头和霍建华对上视线,突然意识到尴尬。

万一人家住在天宫呢。

“呃……方便吗?”

“去你家。”霍建华转开目光,被挂在车顶的毛绒玩偶猫给吸引住了。垂下的尾巴一晃一晃,时不时朝他脑袋这边晃过来,惹得他忍不住伸手去抓。

胡歌不经意的余光正好瞥见他抓着毛的一刻,没想到这叔还挺幼稚。

“新买的车?”霍建华难得主动开口。

“…是啊。”胡歌下意识一愣,又看了眼摆在正中央的平安符,前天特地求来的。

“放心开吧。”看着窗外的风景以缓慢的速度滑过,霍建华懒洋洋地瘫着,笑得得意,“有我在,不会有事的。”

“谢谢。”胡歌舒了口气,踩起油门,从近海一侧驶过去。他按下车窗,任由清风吹进来,开的缝不大,正好冻不着人。

自车祸后,难免的障碍一直在他心口里堵着,本以为还得一年半载才能缓过去,没想到竟真的被人三言两语给散了。

说不清缘由,他对霍建华有一种天生的信任和好感,类似于一见钟情,很单纯的情。

“对了。”停在红灯前,胡歌又偏着脑袋看过去搭话,玩笑道,“你是我的守护神啊?”

从车窗缝外折进一道光,打在胡歌的侧脸上,显得阴影那儿格外棱角分明。霍建华看着他微微翘起的嘴角,有种说不上来的恍惚。

“你希望是吗?”霍建华发着呆,一秒一秒地数着红灯的倒计时。

“当然了。”胡歌敛起笑容,却在话末俏皮地冲人眨了眨眼睛,“我觉得我们有缘,要不要考虑跟我一辈子?”

说话的本人都未发现,调侃里竟藏着一分认真。

“嘁。”霍建华撇了撇嘴,不自然地转开头。“下辈子吧。”

平稳地驶过十字路口,胡歌得空瞄过去一眼,没想到这叔脸红得还挺明显。

但他不敢偷笑,只能装模作样地撇回脑袋,把注意力转到前面人来人往的路道上。因为他保不齐这神仙会不会读心术,这么一想,又不免心虚。

他有私心,是真心实意地想把人留下来,不光因为他长得好看。

胡歌就近停在楼栋门口的路旁,下了车,绅士地替人先一步拉开副驾驶室的车门。

他看见霍建华歪着脑袋,光脚搁在椅子沿,浴袍的带子束得不牢,领口直往外耷拉。稍微一动,柔软的头发丝贴附进额角,剩下几根没梳匀的翘在外边,衬得轮廓更加柔和。

虽然看不见眼睛,但目视前方一动不动的状态,明显还在发呆。

胡歌无奈地往他眼前晃了个五指,然后背对着他,半蹲下。

“我背你吧。”

一手搭上他肩膀的时候,霍建华才发觉两条腿还光着。他半分没想过推脱,反正这伺候不受白不受,也就大大方方地往他背上趴过去了。

“神仙都跟你这么轻的?”胡歌一蹬腿,直起背,轻而易举地给人背了起来。

“是我瘦。”漫不经心又满着骄傲。

胡歌下意识地想接一句多吃点,话到嘴边才惊觉,那天的食量展示,他还心有余悸着呢。

不过论身材,霍建华确实是瘦的。胡歌抓在他大腿上的手压根掐不出多少肉来,腰细腿长,瘦得匀称。

相比之下二十几岁的青年,个高长得壮,干什么事都散着一股荷尔蒙。一跟人接触上,就争先恐后地涌出来。

为了不表露出什么反应,霍建华只能若无其事地耷下脑袋,却正好闻见他发间的香气,透着股彩虹糖里的柠檬味。

“小演员。”一只手扯着胡歌的头发,绕在指间转圈,霍建华明示道,“我还没吃饭。”

这人身上的味道太甜了,甜得他都饿了。

“神仙也会饿啊?”轻车熟路地按开单元楼的密码,胡歌斜着身子拿脚去够铁门。

“会馋。”浴袍下摆被风拨开一个角,凉嗖嗖地往里灌,霍建华皱了皱眉,空不出手去拽。

“动作小点,我里面没穿。”

“噢……”胡歌点了点头,一帧一帧地收回脚,从门外到门内,肩膀一下没动。

可能是霍建华的话太能勾起龌龊的心思,他总忍不住去想他真空穿浴袍的样子和裸睡的原因,想着想着,就脸红了。

一方面对不文明的思想感到羞愧,一方面诧异于自己竟然能对个男神仙浮想联翩。

至此,胡歌并未对自己直男的身份有丝毫怀疑。

“你衣服裹紧点,小心别冻着了。”

心里千回百转,话却说得平稳沉静。

这是演员的基本素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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