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兔子

自暴自弃。

【胡歌×霍建华/韩剧鬼怪设定】人间四月天(二)


*OOC
*私设巨多
*霍建华是个活了一千岁的老神(chu)仙(nan)



傍晚时分,距离车祸过去了七日。

胡歌交叉着手臂趴在窗台上,晚风迎着他额前的碎发,往屋子里吹进来。

等外卖的时间总是不好熬。空荡荡的腹部在叫嚣个不停,胡歌只能一边胡思乱想一边转移注意力。

他想起那天醒过来之后,医生围着他诧异不止的神情。据说他被接到医院的时候分明浑身血污,已经是力竭休克的状态了,却寻遍全身,也没找到一处伤痕。

这是极不寻常的一件事,周边的人竟约定好似的没人深究,强行给他按了个因车底打滑生生吓昏的结论,不合逻辑而且丢人。

只有他自己知道,濒死时的绝望和疼痛有多记忆犹新。

胡歌不由得想到那个极不寻常的男人,他的救命恩人。

理应深刻的记忆,一想到那处,就模糊不清了。像是做了一场梦,他记得当时传遍全身的暖流,也恍惚记得那人眉眼间的轮廓,会凭空出现在那儿,决计不是常人。

受制于多年唯物主义的熏陶,胡歌依旧半信半疑。

然无论如何,活着就是万幸。

胡歌深深地呼了口气,赶跑对车祸碰撞时的心有余悸。他从取出的盒中敲出一根烟,夹在指间,凑准打火机点燃。

烟头烧到末尾,等胡歌吹灭最后一点火光的时候,外卖依旧还没有来。

身后却在这时冷不丁地传来声响,吓得他原地一颤。

“你找我做什么。”

熟悉的样貌,冷淡却温软的声音。眼前蒙了一层白绫的男人就站在那里,手里还攥着一杯可乐。

霍建华皱了皱眉,迎着胡歌投过来的视线对看回去,脑中的诧异一闪而过。

“我没找你啊。”

面对显而易见的超自然现象,胡歌愣了半秒,对唯物主义的坚持受到了暴击。

“就是你。”

“我怎么敢啊。”

胡歌挺委屈地撇了撇嘴,又悄悄地眨了两回眼睛,果真,人还是立在面前的。

这回他不得不相信所谓的鬼神之说了。胡歌忍不住在脑袋里搜索了一圈有关玄幻灵异仙侠的小说,以补充对这方面贫瘠的知识。无奈是情窦初开的时候看的,只记得你侬我侬了。

停顿片刻,见对方也没有再开口的打算,好奇心使然,他忍不住问道。

“您是鬼还是神仙啊?”

“……是你爹。”

态度极其恶劣。

霍建华翻了个对方看不见的白眼,毫不客气地往边上的沙发一躺,鞋子也没脱。

他很生气,比明面上表露的还要更严重。

他记起上一秒在麦当劳点的芝士麦旋风,草莓派和薯条巨无霸,甚至餐盘都快到他手上了,竟然一眨眼就被人召唤到了家里,怂就罢了,还可劲装无辜。

更重要的是,他的钱已经付了,整整一百,还没找零。

越想越是不爽,霍建华狠狠吸了一口冰可乐,然后往胡歌立着的方向瞪过去。

怒意就快烧到身上,胡歌自然察觉到了他的救命恩人正散发出来的不满。吓得他只能紧着嘴巴不敢发声,生怕一会儿说错话猝死在自家床上。

不过趁这一会儿,胡歌终于将人清楚地打量了一遍。

毛衣,衬衫,运动裤。直男逛街的典型打扮,眼前蒙着的白布不宽,仅遮住了一双眼睛,虽然绑得严实,但似乎并不影响他视物。

“这么看着我做什么?”被看得别扭,霍建华忍不住把脑袋别开了。他随手拿起茶几上的一本杂志继续装冷淡,抛下一句:“我饿了。”

……

胡歌的情商不低,这明摆着催他去做饭的言下之意,他听出来了。

“呃……想吃什么?”

尽管这位来历不明的陌生大叔态度极差,但毕竟有恩他在先,何况这恩是他十顿饭都不够还百分之一的。

“肉。”霍建华不假思索。

“好。”

揉揉酸痛的胳膊,胡歌认命地转身往厨房走。

虽说累了些,但要不是因为这两天通告排得太紧,跑来跑去身心疲惫,他还是更愿意自己做饭吃的。

好在冰箱里还有一块冻成石头的五花肉,切块红烧倒也方便。

胡歌往水槽里倒了些开水,暂且将肉放进去解冻。就着这段空档,他靠着墙壁探了个脑袋,观察霍建华的一举一动。

他看见原本被他捧在手里的书被扔到一边,以被翻乱的姿态可怜巴巴地躺着。茶几上不知从哪多出来几张已经拆开的费列罗包装,让人零零散散地扔在那儿,估摸着也有大半盒的量。

他仔细想了想,柜子的抽屉里好像确实有那么一盒,礼盒装的。

胡歌暗自苦笑。

他虽然一点不计较,到最后也不忍直视地别开了目光。

太脏太乱了,连嗑完的瓜子都被肆意地扔在桌上,更别说还有抱着口香糖的餐巾纸。

本着眼不见为净的态度,胡歌自动屏蔽了从客厅里传过来震天响的综艺节目,一心一意地洗锅切肉,架势粗看还挺专业。

伴随渐渐熟透的色泽,红烧肉勾魂摄魄的香气毫不掩饰地从锅里透出来。胡歌挑了块小的喂进嘴里尝,咸淡正好,再煮透一些就能入口即化了。

胡歌把筷子伸在冒着泡的汤汁里拌了拌,土生土长的上海男人免不了要再加两勺糖。又是几分钟的等待,等肥肉上的油光能发亮了,他才满意地盛出来装盘。

满盘红烧肉冒着滚烫的热气,点缀的葱花被特意盖在顶上,沾了点儿浓郁的汤汁,衬得肉色更加鲜熟。

尽管攥锅铲的那只手累得都僵了,胡歌也没觉得什么不满。吃是生活的一部分,只有付出了才能心安理得地享受。

就像他愿意心无旁骛地给霍建华做饭一样,欠了人的,就是他理所当然应该还。

胡歌端着餐盘出来,霍建华极自然地抬头来看他。

应了胡歌的猜想,果真是看得见的。

“辛苦了。”霍建华似乎是消气了,话末竟扯出个不明显的微笑来。

“应该的。”面对极大的反差,胡歌受宠若惊地愣了一下。直到他瞥见一旁突然冒出来的塑料盒子,装着残羹剩饭,是他的外卖。

“……还没好好谢过你呢。”声音里有明显的无奈。

“不客气。”嘴里咀嚼着滚烫的红烧肉,霍建华拿手在唇边扇着风,含糊不清道。

“还行吧?”胡歌尬笑。

“还不错。”

霍建华的手里还是那本杂志,不知什么时候捡回来的。他随手翻了一页,指着一张照片对胡歌问道:“这是你啊?”

“呃……是啊”

社会裤搭皮衣,凹了快半个钟头造型才拍出来的照片,做作得要命。再加根金链子,估计卓伟都不敢靠近他。

那藏在夹缝里的黑历史,胡歌本来打算嗦螺蛳的时候拿来垫桌子的。

谁知道霍建华鼓着腮帮子盯了他一会儿,似乎经过了几轮对比,自言自语。

“没本人好看。”

“……”

胡歌以可见的速度在透露出不好意思,并抿了抿唇试图掩饰。

幸好光顾着进食的霍建华一点儿没注意他的反应,不过须臾,连特地给他冲的一大杯果珍也空了。

“嗝。”终于吃饱了的老神仙懒洋洋地斜靠在沙发上,打了个饱嗝,总算能抽出个空往胡歌那儿看了:“没什么要问我的了?”

“我……”

胡歌刚开口,霍建华迅速夹起最后一块肉,满当地喂了他一嘴。

“没问题我就走了。”又随手拆了一颗牛奶糖,霍建华挺得意地笑了笑,嘴角露出根糖棍。

“对了,明天的试镜,记得晚十分钟再去。”

“什……”

等回过神,人已经没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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